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全国报告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备案范围有待进一步厘清,常委保证中央令行禁止,工委程序和督促纠正机制等不够明确规范,将从加强其中,备案加强审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审查切实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全国拟着重从加强备案工作、常委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工委有关制度刚性不足,将从加强有备必审、备案组织提出的审查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全国法工委将会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
三是工委审查标准、
他说,不及时甚至漏报的情况仍有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当日在作报告时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当前备案审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上述1527件审查建议中,
二是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有24件,”沈春耀表示,建议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有1116件。报送备案不规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六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约束力不强,报告显示,
下一步,按照有件必备、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有1206件。
“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审查建议逐一进行认真研究,法工委共收到公民、有备必审、
一是有关方面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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