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孔祥鑫)北京市30日召开了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楼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销售受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环节房源和价格信息,抢占房源、哄抬房价等;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北京市住建委将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会同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会议提出,市发改委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及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规范经营,不得霸占房源信息、下一步,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哄抬房价、共同努力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秉持企业职业操守,市规土委等部门强化联动监管和综合治理,
北京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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