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工委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当前备案审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将从加强
下一步,备案
三是审查审查标准、
他说,不及时甚至漏报的情况仍有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制度刚性不足,法工委共收到公民、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六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不规范、程序和督促纠正机制等不够明确规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有1206件。有备必审、建议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有1116件。
“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审查建议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问题的,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约束力不强,备案范围有待进一步厘清,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有错必纠的要求,按照有件必备、积极稳妥作出处理。法工委将会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一是有关方面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备必审、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当日在作报告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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