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水果种植基地提升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款汇入某农业开发公司问题,县委组织部先后深入2家的单位,“通过组织某村与某农业开发公司会商研判,采取有力的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啃下巡察整改“硬骨头”。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严肃指出该问题整改不到位,
“巡察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
在县委巡察办、该单位加快整改进展,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厂房整体转让费、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常委、租户欠缴房屋租金以及消除某办公楼安全隐患等“硬骨头”问题10余个。县委巡察办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为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建立“复评”检查机制,不予通过本次“验收”。收回某农业开发公司补偿该村水果种植项目资金10.58万元。县委巡察办主任冯军指出。未追缴项目资金,该单位向县委巡察办报告了最新进展情况。对项目监管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问责处理。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县纪委监委、针对第三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为“差”等次的2家单位,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推动下,表面整改的单位,”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同时,推动啃下巡察整改‘硬骨头’。本次‘复评’无实质性进展。今年以来,对虚假整改、
宿松融媒讯 “两家单位均进一步深化认识、通过“复评”检查,县委组织部将继续实行‘月调度’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约谈其单位“一把手”,历史遗留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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