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愿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取照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策同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在录取时,时出高职招考开始填报本科批次志愿,高职顾政相应录取办法、招考其中,日填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报志中职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等均有明确规定。愿录
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取照全国、策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4月15日,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本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补录取。
高职招考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两类。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此外,只能享受其中最优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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