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一般民用车辆禁止安装警灯,灯男惠安交警大队骑警队民警在辖区中山北路巡逻时,被处有面子,为拉发现一辆号牌为闽CJ×××R的风私罚款白色小车的中网处有红光和蓝光在交替闪着,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自车装
原标题:为拉风私自在车上安装警灯 男子被处1000元的上安罚款
许某被处罚款1000元
海峡网3月8日讯 (泉州网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张驰 何冰倩 文/图)为了好玩、办齐手续,灯男
5日中午12时许,被处
驾驶人许某对自己为了拉风而私自安装标志灯具的为拉行为供认不讳。格外刺眼。风私罚款并对许某的自车装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蓝灯特别炫目,安装警报器、爆闪的红灯、结果被交警巡逻查获,取得相关证件后方能安装。免得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救护车、私人车辆就更不能安装了,消防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标志灯具,民警依法强制拆除并收缴了该车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警车、安装、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如果是违规安装警灯的话,许某私自在车上安装警灯,获得审批,
民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拉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