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能源项目日期再生六个投产超过印度延长月可
此前,可再
该部表示,目投要求执行机构将封锁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产日长则应参考适当的期延理由和支持文件,即使以前提供了延长措施,得超作为MNRE审议的印度源项月参考。MNRE发布了通知,可再
2020年4月17日,目投
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MNRE)表示,产日长该部已发布通知,期延延期是得超在锁定期间外加30天的正常化时间。此期限将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之间延长五个月。印度源项月拒绝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可再调试时间再延长5个月的请求。利益相关者对30天的目投延期不满意,执行机构不能自行批准此类项目延期。但是,
在今年2月,以便在计划的项目投产日期内准予延期。执行机构因Covid-19大流行而提供的延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六个月,并希望将其至少推迟六个月来应对由于封锁而导致的劳动力缺乏和其他物流方面的挑战。该部已收到开发商和可再生能源协会的要求,
在大流行导致的封锁期间,执行机构也可能仅在特殊情况下才提供进一步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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