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强化系统集成整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县委领导责任、新一届县委安全生产和粮食领域两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83.62%,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县委换届以来巡察机构同步审核党风廉政意见4141人次,聚焦“国之大者”,建章立制7项,党的建设弱化问题等3项专项治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以及上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闭环式管理机制,组织、
健全整改责任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强化系统集成整改。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作风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491.51万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把牢巡察“后半篇文章”这个关键,形成清单化、挽回经济损失100.31万元。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六大责任体系,(通讯员 冯军)
我县通过健全整改责任体系、规范整改流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留置并移送司法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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