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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小偷方式不当 日照一男子被判故意伤害

时间:2025-05-02 15:18:00 来源:跨文化视界导报 作者:金融 阅读:711次

  日照讯(记者 李培安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制止,制止本是小偷值得称道的行为。然而,不当如果方式不当也可能会构成犯罪。日照4月1日,男被记者从东港区人民法院获悉,判故日照一男子因防卫过当被判故意伤害罪。意伤
  80后青年张某是制止日照东港区某村居民,平时是小偷一正义感十足的“热血青年”。2015年4月的不当一天,张某骑着电动车路过村口时,日照发现王某正在锯路边的男被绿化树木。张某看到这种盗窃行为,判故便上前制止。意伤
  但王某不以为然,制止依旧我行我素。张某便停车上前与王某争执,几句言语不和,二人发生厮打。其间,张某拳打王某面部,致其左侧鼻骨、左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王某报案,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激行为,主动与王某达成和解并取得对方谅解。
  经审理,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动投案,且被害人具有过错,加之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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