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日照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 一家企业被停产整顿!

日照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 一家企业被停产整顿

时间:2025-05-02 15:13:54 来源:跨文化视界导报 作者:民生 阅读:985次

  日照讯(通讯员 靳凤清)自10月20日全市安监系统秋季异地执法行动启动以来,日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截至11月14日,生产7个执法检查组共派出执法小组68个,异地业被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执法整顿聘用安全专家119人次,检查家企检查企业78家,停产共发现问题1157项,日照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项,安全下达执法文书151份,生产立案调查84项。异地业被

  通过检查发现,执法整顿部分企业对“安全日照”建设推进不力,检查家企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停产在立案调查的日照84项问题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违法情形:

  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有30家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不全、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等情况,共立案调查34项,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40%。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问题为数不少。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10家企业存在员工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问题,共立案调查10项,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2%。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14家企业存在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未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评审及向安监部门备案、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防护器材等问题,共立案调查14项,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

  现场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14家企业存在危险区域、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场所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药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共立案调查14项,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当场整改问题3项,限期整改问题1154项,立案调查84项。其中,莒县一家化工企业因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化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责任编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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