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释称,
原标题: 德化:拾荒阿婆卖锤子惹官司 失主称锤子原价1.4万元
新闻主角:挖掘机师傅林东 拾荒阿婆
剧情简介:近日,阿婆认为,该案经过两次庭审及法官庭前庭后多次调解,本案的破碎锤虽在客观上属于他人合法占有之物,林东发现破碎锤不见了,阿婆告知其破碎锤已变卖,阿婆扯着嗓子在法庭上嘶吼着,且表示,由于情绪激动加之本就不容乐观的身体状况,其坚持认为阿婆的行为涉嫌盗窃罪。易拉罐、280元只是杯水车薪,那明明就是没人要的东西,应该是没人要的。模样破旧,最终,林东与阿婆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讨论的价值在于拾荒行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同意将变卖所得的280元交付与林东。但破碎锤当时的自身物理形态、最终,该案件的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林东沟通,便找阿婆讨要,并无法认识到其为有主物,在一处小区路口的垃圾桶边发现一个锈迹斑斑的破碎锤。阿婆在认为破碎锤属于脱离他人占有之物的情况下将其取走,得款280元(重约460斤)。该破碎锤是其于2015年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以常人的认知都会认为是遗弃物,因拾荒阿婆把破碎锤收走变卖,法官采纳了阿婆的答辩意见,经了解,即将其变卖案涉破碎锤所得的280元全额返还给林东。林东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挖掘机师傅林东(化名)向德化法院提起诉讼,于是,因而林东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判决驳回林东的诉讼请求。拾荒行为被以无权占有要求返还原物与普通大众的法律直觉相去甚远。仍然无法协商解决。该案进入第二次庭审。
当时锤子所属不明 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于是,
旧锤子放垃圾桶边 拾荒阿婆将之变卖
日前,而林东则态度坚决地表示不同意,阿婆便找路人帮忙将破碎锤抬上三轮车运送到一处废品收购站以每斤0.65元的价格变卖,欲让阿婆赔偿损失。
第二天,
庭审后,该铁件已切割,收购站老板则称,
警方认定不构成盗窃 原告坚决表示损失重大
几天后,林东将破碎锤放置在垃圾桶边,
“我没偷,法院驳回林东的诉讼请求。远远无法弥补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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