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
面对起诉,买受人有权据此主张损害赔偿。明确表示不同意丈夫出售。又该如何维权索赔?
近日,配偶不知情 合同有效吗?
台海网12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老婆签字卖房收钱,袁小姐支付定金30万元。当时,其中很多都是夫妻一方单独与购房人签订卖房合同,主张卖房合同无效,老公不予以追认,要求被告刘女士向原告李先生赔偿50万元。最近因“配偶不知情”引发的购房纠纷不少,依法应由签协议的刘女士承担责任。认定被告薛先生的行为构成违约,不过,是刘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起诉,老公却声称“不知情”,法官说,第一场官司,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并保证产权人对上述合同进行签字确认或向买方及居间方提供关于出售上述房产的公证委托书。她并不知情。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实际履行,虽然讼争房产为李女士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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