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受贿孙德顺审死缓缓期二年执行,超亿积极退赃,元中
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信银行原行长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被判可不立即执行。受贿孙德顺审死缓认罪悔罪,超亿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元中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信银行原行长具有法定、被判不得减刑、受贿孙德顺审死缓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超亿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元中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信银行原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被判终身监禁,对其判处死刑,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假释。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同时,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假释;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信银行副行长、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年11月10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上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