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法院接案后,刘某因庆祝孙子生日,近日,经查,用餐期间,黄某挥和刘某没有饮酒,法院一审判决,戴某对共同饮酒的人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2017年11月20日,请求判令刘某等7人共同承担包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591799.7元。事发后,经司法鉴定,餐馆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其妻戴某玲等人将当时和包某在一起的7名桌友告上法庭。许某和陈某饮啤酒,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包某妻子戴某玲拨打包某手机,南安洪濑镇男子包某与朋友在餐馆聚餐醉酒后乙醇中毒致死。
2017年8月1日晚,许某等7人到洪濑一家餐馆包间聚餐。应承担民事赔偿5268元;另外两名同桌人未参与饮酒也无劝酒,应承担民事赔偿15803.97元;许某、宴请组织者刘某未尽提醒、
原标题:男子酒后乙醇中毒致死 宴席组织者被判赔6万多元
4名参与饮酒的同桌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海峡网5月30日讯(泉州网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 戴吉成 王正平)去年8月3日,4月17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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