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不同情况,工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基准线为8%,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以及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预期目标测算得出的,经测算并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物价水平、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
原标题:泉州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工资增长基准线8%
泉州网8月22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刘榕榕)近日,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应保持合理的比例。我市分别对国有企业和非公有企业提出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国有企业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也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幅的参考指标。今年我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为1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四个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均为3%。要严格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国有企业要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负责人薪酬增长挂钩机制,
非国有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进行。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四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
此外,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确定工资增长速度和分配水平。批发零售业、如四个行业的企业经济效益亏损、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结合我市近十年国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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