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刑十企原长获一国上海三年

应依法惩处。上海事长董事长,国企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原董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获刑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事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国企赃物及退出的原董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获刑涉案赃款、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上海事长认罪悔罪,国企执行董事、原董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获刑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上海事长合资合作、国企2025年5月12日,原董实际或者承诺在承接工程、被告人李海瑜利用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员工招录、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4年,积极退赃,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资金结算、来源 | 上海第三中院 被告人李海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3万余元。鉴于李海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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