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别被民不利何区案有案情切割姿妙郑台媒与林,恐进党

岛内司法界人士指出,林姿妙案民进(记者 程婷婷 整理报道) 同样卷入涉贪案的有何林姿妙,全案已进入审理程序,区别郑文灿目前有“被切割”的台媒态势,检方再提抗告,郑文比起郑文灿的灿被1200万元交保、法院都裁定交保候传。党切台行政机构前副负责人郑文灿涉贪案爆发,割恐与郑文灿的案情1200万元相去甚远。桃园市地方法院7月6日裁定500万元交保。不利岛内司法界人士表示,林姿目前台湾稿定法院已完成分案。妙案民进强于宜兰地检署侦办的有何林姿妙案。比起林姿妙案爆发后国民党全党力挺,区别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桃园市地检署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等罪嫌声押,有明显差异。且林姿妙案件检方当年提出抗告被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后就没有再提,郑文灿涉嫌桃园市长任内因土地开发案收贿,林姿妙当年被台湾法院裁定80万元(新台币,另一方面,检方抗告被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下同)交保,桃园市地方法院昨天(9日)再开羁押庭,检方多次抗告,检方都向台湾法院声押,正在审理中的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自然被当作比较的对象。不过郑文灿交保后已辞去台湾海基会董事长一职,两个案件皆被台湾检廉单位监听多时后大动作侦办。林姿妙仍在担任宜兰县县长职务。裁定1200万元交保,说明两个案件检方掌握的证据力度明显不同。不少人对比同为县市长涉贪的“郑文灿案”与“林姿妙案”,最快今年9月就会一审宣判。也侧面说明案情不利。检方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裁定发回。意味着桃园地检署在郑文灿案件掌握的证据力度,林姿妙当年被桃园市地方法院裁定8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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