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女孩信息,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阳山已依育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通报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法送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至专
经查,门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校训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诫教13岁)抓获。岁男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孩性目前,侵岁经审查,女孩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不予刑事处罚,相关文章: